发布时间:2026-09-26 作者: 审稿: 来源: 点击数:
全体研究生:
根据研究生院《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现将学院奖助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及名额
1.研究生国家奖学金5名(博士1名、学硕2名、专硕2名)
2.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:一等5名;二等10名;三等17名
3.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:一等16名(学硕8名、专硕8名);二等24名(学硕12名、专硕12名);三等42名(学硕20名、专硕22名)
4.学院社会捐资奖学金若干名
5.优秀研究生22名
6.优秀研究生干部6名(小班5名,研究生会1名)
7.优秀毕业生6名(包含3名省级优秀)
二、参评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学生(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);
2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;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,未受到违法、违纪、违规处理;道德品质优良,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;
3.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,且学业成绩优良,参评学年无缺考或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;
4.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(学制),按规定缴纳学杂费(含住宿费),按时完成学籍注册。
三、申请方式及材料提交
1.所有研究生均需向各班级班长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,由班级汇总后统一提交学院党委办公室,学院不接收个人提交的材料。所有材料提交至学院后不再接受增补、修改。
2.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可同时申请,但不能同时获评。
3.2026级学生不需提交资料,其他所有学生仅需提交4-6条所对应的资料,其余资料待评选结果确定之后再分类提交;纸质版材料请各班级班长于9月29日上午9:00-12:00期间交至科技园二期A902办公室,电子版同步发送至2301891820@qq.com。
4.学业奖学金、社会捐资奖学金、优秀研究生的评选主要依据是综合表现评价积分,执行标准为《水产学院研究生综合表现评价积分办法》(附件1);以上三项申请者只需提交一份申请材料,包括《水产学院2026年研究生奖助项目申请信息统计表》(附件2,电子版)、《水产学院研究生综合表现评价积分自评表》(附件3,纸质版)以及支撑材料(附件4、纸质版),附件4须按附件3的顺序排列并装订在其之后。
5.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提交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基本信息统计表》(附件5,电子版)。
6.优秀毕业生申请者提交《优秀毕业生申请人基本信息统计表》(附件6,电子版)。
7.各小班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须在班级群公示,名单单独发研究生会。
8.每一类别评选的具体要求参照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(校研发〔2023〕26号)》(附件7)以及研究生院网站《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》https://yan.sicau.edu.cn/info/1045/19029.htm。
水产学院
2026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