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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产学院关于2026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10-14   作者:水产学院   审稿:周海波   来源:水产学院    点击数:

全院本科班主任、同学:

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、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〔2026〕405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就做好2026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水产学院2026-2027学年本科生“国家助学金”名额分配方案

经学院本科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工作小组讨论、审议,现将2026年“国家助学金”指标分配方案公布如下,详见附件3。

二、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安排

(一)规范指标使用

助学金等级:一等、二等、三等。

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根据困难等级确定,可降档但不可升档。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一等、二等国家助学金,困难学生可申请二等、三等国家助学金,一般困难学生只能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。

(二)评定程序

1.评议小组成员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(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贫困认定打分)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计算算术平均分。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,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。家庭经济困难程度(I)0.5;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(S)0.2;政治思想素质(P)0.1;道德品质和诚信、法纪意识(M)0.1;生活节俭程度(F)0.1。(一年级新生建议按照困难程度排序)

2.计算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分并排序,按位次优先原则提出等级建议,并单独听取参评学生意见。填写《2026-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》(附件1)。

3.班主任召开评议小组会议确定等级。

4.班主任安排专人向申请参评学生反馈拟评意见并做好沟通。

5.小班内公示结果,无异议后报学院。

6.学院评审会评审,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。

7.上级部门评审及公示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请按照上述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安排完成的班级评议程序,并注意以下学院日程安排:

1. 10月16日12:00前各小班班主任将excel版和签字扫描版《附件2 2026-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》交学院。

      2.10月16日-17日:学生申请,学生本人登录“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(含困难生)在线申请系统”(https://www.scxszz.cn/pros/identity/indexgx.action) 进行在线申请。

水产学院

2026年10月14日

学院地址: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 

电话:028-86291956  邮编:6111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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